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知名律师 > 律师文集 > 人身损害>正文
分享到:0

        (一)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

    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法。商‌这里说的“医疗机构”是指按照国务院1994年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法。商‌这里所说的“医务人员”是指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如医师和护士等‌,‌他们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法。

    (二)行为的违法性

    “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法。商‌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有: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商‌卫生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大批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法。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自己的有关业务活动中应当掌握相应的规定‌,‌并遵循规定‌,‌以确保其执业的合法‌法。商‌从医疗实践看‌,‌最常用、最直接的是部门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法。

    (三)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法。商‌这是判断是否是医疗事故至关重要的一点‌法。

    (四)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这是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法。商‌虽然存在过失行为‌,‌但是并没有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果‌,‌这种情况不应该被视为医疗事故;而虽然存在损害后果‌,‌但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没有过失行为‌,‌也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