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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范围。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化生活中的一颗“毒瘤”。

  妻子被丈夫殴打导致流产,起诉离婚,并要求丈夫赔偿。日前,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某支付妻子人身损害赔偿金2000元。

  2009年3月,郧西县女青年李某经人介绍,与邻村青年陈某相识,不到一个月,二人便仓促结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不久二人就因家务琐事打架。今年7月2日,李某想回娘家,当时陈某很忙,抽不出时间陪她去,劝她改天再去。李某坚持要走,双方因意见不能统一发生争吵。情急之下,陈某一脚将已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踹倒在地,致使李某流产。10月20日,李某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