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武汉知名律师 > 律师文集 > 婚姻家庭>正文
分享到:0

 

  现在,很多人可能会和外国人结婚。涉外婚姻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结婚前,我们需要详细了解。如果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可以选择离婚。那么,涉外婚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外离婚案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护照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是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法律规定要把授权委托书和法律意见书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并没有规定护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但实践当中,如果护照没有一同办理公证和认证,那就麻烦了,不仅需要补办这一项,而且大大延长了诉讼的期限。

  (二)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姓名的写法要规范。

  起诉书中只写中文名或只写外文名都不可以,一般是外文名在先,中文名在后,两个都要写上,而且外文名要根据护照上确定的名称来写。

  (三)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外国人的住址准确、书写要规范。

  如果人在国外而在国内无住址,那么地址就写国外的地址,但一般也是外文在前中文在后,至少得把中文写上,只写外文肯定不行。同时,地址一定要准确,不然相关法律文书很难送达。

  (四)在涉外离婚诉讼中,公证和认证材料一定要由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来翻译。

  在国外形成的公证和认证材料拿回国内后,还要进行翻译,而这些翻译必须是当地法院认可的翻译机构,不是随便找家翻译公司就可以的。

  (五)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

  起诉书的内容要尽量简单化,尤其是双方协议诉讼离婚的起诉书,事实和理由部分更要格外注意,写上太多无关大局的话反倒会引起法官的过多关注,从而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六)国内诉讼离婚案件多是以调解书结案,但涉外案件应该尽量以判决书结案。

  因为中国法院的判决书比调解书更容易得到其他国家的认可,如果遇到某些国家不认可调解书,那就会给国外一方造成极大的麻烦。这一点有些法院考虑的就比较周到,即使是协议离婚的,他们也只给判决书不给调解书。

  (七)双方通过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的,最好由国内一方做原告。

  一方不回国而委托国内律师代办的,最好由国内一方作原告,国外一方作被告,而且要等办妥公证认证手续后再立案,这样最省时间。

  二、涉外婚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涉外婚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一)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

  (二)可以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

  (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那两处房产属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以上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涉外婚姻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的内容,在涉外婚姻中,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也是可以协商来进行的,在协议离婚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的,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